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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陕建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义光、总经理莫勇、董事会秘书苏健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71起,涉案金额合计23.52亿元,上述金额已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经查,你公司上述所列示案件中收到法院相关通知的最晚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你公司应当自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起2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但迟至2023年6月20日才披露该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张义光、莫勇、苏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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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