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城乡经济网小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17岁少年被三十个保安围殴致死,21岁男子被8名未成年人群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网络时代的崛起,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模仿能力也随之提高,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也有所增强。近几年未成年人杀人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过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杀人案件,降低刑事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高涨。
为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原《刑法》规定基础上作出特别规定。下面小编将结合一起刑事案件,谈谈个人看法,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和指导。
2022年8月9日永昌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2年7月30日12时12分,永昌县公安局接到本县居民毛某报警称,其子毛某某(男,21岁)于7月29日13时许外出失联,请求帮助寻找。
接报后,我局迅速开展查找及相关工作。8月1日凌晨1时许,获取失联人员疑似被侵害的相关线索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侦查工作,当日将郭某某(男,14岁)等8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经查,受害人毛某某经同学介绍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友相识后,郭某某对受害人跟踪其女友不满产生报复念头,遂纠集吴某等8人(均系未成年人)于7月29日至30日多次对毛某某进行殴打致其昏迷后掩埋,犯罪嫌疑人对殴打受害人的部分过程拍摄了视频。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在永昌县城关镇一山坡处找到毛某某被掩埋的尸体。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又应当如何量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原《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了这八种罪行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若犯了这八种罪以外的罪行,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从《刑法》规定来看,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除非犯罪嫌疑人已满十二周岁,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承担刑事责任,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但《刑法》第1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管构成何罪,作案手段多么残忍,均不适用死刑。
结合永昌县公安局通报的警情来看,本案中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郭某某,男,14岁),且对被害人毛某某采取群殴掩埋的方式,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通报中明确表示郭某某已满十四周岁,但其他七名犯罪嫌疑人作为郭某某的同龄人,年龄应当与郭某某相符,也即是说其他七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当在十四周岁上下,但对于其八名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目的,已满足《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郭某某肯定会受到刑事追责,至于其他七名犯罪嫌疑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应当考虑其作案时的年龄;另一方面还得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否核准追诉。
结语:以上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就标题所示的问题较为详细进行了说明。根据以上分析,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方面应当考虑其作案时的年龄;另一方面还得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否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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